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新时代新征程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国际传播、县域发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文化数字化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程曼丽、赵丽芳:新时代新征程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中央民族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程曼丽、赵丽芳认为,新时代新征程,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不断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以切实的举措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要围绕中华文化深耕细作,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展示出来,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要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媒体集群,重视发挥高层次专家在重要国际会议论坛、外国主流媒体等平台和渠道发声的作用,重视发挥海外华人、海外中资企业、国际友人等在国际传播中的作用;要用好国际化传播平台,积极运用5G等信息技术开展新闻传播实践,加快移动端传播平台建设,创新短视频、微视频、云直播、语音播报等多元信息发布形式,研究掌握传播平台的发展趋势,打造更多受众喜闻乐见的沉浸式、互动式新闻产品。
摘编自《人民日报》
【盛誉、黄凯南: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落实县域发展的重点任务】
北京大学现代农学院教授盛誉、山东大学县域发展研究院院长黄凯南指出,当前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县域发展面临着对农业的关注度不足、农业内部分工不足导致农民增收难、缺乏将农业现代化与现代生物、数字技术有机结合的意识和能力等方面的挑战。要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视角下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一方面要保障口粮绝对安全与主要农产品自主可控,建立支持农业生产、适应农村转型和兼顾城乡统筹发展的发展战略,以工促农带动农食系统逐步完成高效高质绿色方向转型。另一方面要以县城为核心构建多维度的市场机制,逐步缩小县乡和县城之间的收入和社会福利差异,提升资本和劳动在城乡间和农业内部的配置效率,实现全民共同富裕。同时要创建绿色农业发展方案,重视自然资源经济价值评估和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提高绿色生态农业、可再生农业等在县域农业发展中的比重,加强农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提升县域发展的可持续性。
摘编自《光明日报》
【范恒山:区域协同联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范恒山指出,长江经济带作为流域经济是一个整体,需立足于区域协同联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体而言,一是要加强产业规划对接,建立产业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区域产业规划沟通协商,突出各地发展规划的针对性和独特性。二是要进一步清理和破除妨碍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有效配置的规定与做法,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省际间产业转移统筹协调机制,因地制宜创新合作模式和管理方式,促进区域间产业转移与承接。四是长江经济带各地区应积极整合创新资源,立足于比较优势,通过强化分工和密切协作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布局。五是要打破数字壁垒,推进区域信息枢纽港建设,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建设一体化数字支撑平台。
摘编自《经济日报》
【解学芳、臧志彭:文化数字化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长聘特聘教授解学芳、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经天学者”特聘教授臧志彭指出,文化数字化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推动公共文化数字化、文化产业数字化与文化消费数字化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完善三大路径深化文化与科技的融合。首先要夯实文化数字化新基建,推动文化资源全域整合与数字化转化,加快建设可信数据流通环境,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打造可体验、可沉浸、可感触的活态文化产品,让文化产品更加多元。其次要统筹文化大数据平台,着力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全域化、全形态的数字化整合,加快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数据库建设,增强公共文化数字内容展示与供给能力,让公共文化服务更加普惠。再者要发展文化数字化消费场景,丰富“上云用数赋智”等要素在文化消费场景的应用,助推智媒体、云游戏、智慧文旅等新业态,以及“大屏”和“小屏”无缝切换等新消费场景的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用户的数字文化消费习惯,让文化体验更加丰富。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光明网记者徐倩阳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